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需委托有能力的单位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1.项目编号:202306013-1
2.采购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厂)内建设沼气提纯天然气项目,对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厂)内的沼气进行提纯净化和加压输出销售,实现沼气高值化利用。
三、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沼气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线与观十五线交叉口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内
项目性质:环保工程
项目类别:扩建工程
在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内新建1套沼气提纯装置,包含包含增压、净化提纯、脱水、调压、计量、加臭、MDEA胺法脱硫脱碳工艺及设施。沼气提纯装置占地面积约700㎡,高度5~20m,各部分为整体式一体橇装设备。沼气提纯天然气设计规模为45000Nm³/d,小时处理能力1875Nm3/h。该工艺设备主要有膜处理车间、绿化带及多层宿舍楼,现场为羽毛球场及篮球场,供水、供电、供蒸汽及压缩空气等公用工程依托临江环境已建配套公用设施。
沼气提纯装置橇的布置依照《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GB/T51063-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3.限价:总金额限价为4万元。
四、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含有节能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其它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责合同纠纷、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4.投标人不得为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在黑名单之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投标人须提供其股东信息及出资比例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杭发改能源〔2021〕191号)等相关要求完成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沼气资源化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有关的一切服务内容。
2.提供项目节能评估相关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评价标准要求。
3.报告编制需符合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六、编制工期要求
1.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满足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编制送审稿15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编制指令为起始时间;编制成果稿5日历天,从专家评审会之后起计算)
2.报告文本必须加盖编制单位资质专用章或技术专用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名。
七、验收标准
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取得批复。
八、成果资料要求
报告文本6份
九、报价时间及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及方式:2023年7月6日上午9点前将报价单发送至指定邮箱ljgsbjzy@163.com。
2.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线与观十五线交叉口。
十、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700099079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附件: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沼气资源化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服务项目(重新比价)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