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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咨询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需委托有能力的单位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已建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
扩建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10388-123号;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用地:用地面积约 11.65 亩,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
服务范围:杭州市乃至周边地区所有医疗废物产废单位;
建设规模: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总处理规模为40000t/a,项目分两期实施,土建及公辅配套设施一次建设完成,设备购置分两期实施,每期 2 万吨/年,建设内容为医疗废物处置。
新建设施:主要为生产系统,包括:①医疗废物处置系统;②暂存设施;③废气处理设备;④周转箱上料系统;⑤周转箱清洗设备;⑥车辆消毒设备;⑦车辆出厂计量设施。利旧设施:主要为生产辅助系统,包括:①废水处理设施;②分析化验设施;③热能动力设施;④维修设施;⑤计量设施;⑥暂存冷库等。
3.限价:总金额限价为4.8万元。
四、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含有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其它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责合同纠纷、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4.投标人不得为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在黑名单之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投标人须提供其股东信息及出资比例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有关的一切服务内容。
2.提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相关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评价标准要求。
3.报告编制需符合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六、编制工期要求
1.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满足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编制送审稿15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编制指令为起始时间;编制成果稿5日历天,从专家评审会之后起计算)
2.报告文本必须加盖编制单位资质专用章或技术专用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名。
七、验收标准
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取得批复或完成备案。
八、成果资料要求
报告文本6份
九、报价时间及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及方式:2023年7月21日上午10点前将报价单发送至指定邮箱ljgsbjzy@163.com。
2.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线与观十五线交叉口。
十、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700099079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附件: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咨询服务项目比价公告.docx

浙公网安备 33019202000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