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
2、建设单位: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位于钱塘区临江东单元,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临江环境能源项目配套工程(一期),北至临江环境能源工程项目。
5、项目建设规模: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总处理规模为40000t/a,建设内容为医疗废物处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生产处理系统、暂存设施、废气成套处理设备、周转箱上料系统、周转箱清洗设备、车辆消毒设备、车辆出厂计量设施。消防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废水处理、收集运输、进厂计量及配套等辅助生产设施利用固废中心一期项目资源。
新建设施:主要为生产系统,包括:①医疗废物处置系统;②暂存设施;③废气处理设备;④周转箱上料系统;⑤周转箱清洗设备;⑥车辆消毒设备;⑦车辆出厂计量设施等。
利旧设施:主要为生产辅助系统,包括:①废水处理设施;②分析化验设施;③热能动力设施;④维修设施;⑤计量设施;⑥暂存冷库等。
以新带老:本项目建成后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一期工程中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规模由40000吨/年,调整至20000吨/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大气、声环境、地下水环境、风险保护目标,项目周边主要为种植区、养殖塘和工业企业。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主要为中间库废气、进料废气、高温蒸汽灭菌废气、出料废气、破碎废气。本项目主要处理医疗废物,要求企业加强密闭及负压收集等措施,保证臭气不外逸,收集后的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含生物过滤膜)”工艺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经预测分析,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2、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液、冷凝废水、清洗废水、冲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拟通过水泵输送至现有医疗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经“脱氯+厌氧+兼氧+好氧接触+MBR+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循环冷却废水水质较好,通过现有生产废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收集后泵送至现有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经“厌氧+兼氧+好氧接触+MBR”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废物送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废紫外灯管外售综合利用。其他危险废物送焚烧车间焚烧处置。
5、环境风险:在加强厂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生产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含生物过滤膜)”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标。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拟通过水泵输送至现有医疗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经“脱氯+厌氧+兼氧+好氧接触+MBR+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循环冷却废水水质较好,通过现有生产废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收集后泵送至现有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经“厌氧+兼氧+好氧接触+MBR”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废物送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废紫外灯管外售综合利用。其他危险废物送焚烧车间焚烧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项目选址布置、总图布置和工艺及设备方面防范措施,危化品及医疗废物管理、运输、储存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3年 12 月 21 日~2024年 1 月 5 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10388-123号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13336103331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195号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0571-88334085
环评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1-89898527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