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Notice发布时间:2024-08-05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需第三方单位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进行评价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1.项目编号:202408006。
2.采购内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检测、评价服务。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3.本次总金额限价为3万元。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不得为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在黑名单之内;
4.供应商须提供其股东信息及出资比例信息;
5.供应商须具有CMA检测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服务地点
1.报价时间及方式:2024年8月9日10:30前将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jgsbjzy@163.com;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含货款、税金、运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不得超过限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
3.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缴纳合同金额的5%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30日无息退还。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为杭州市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单位,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第三十条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档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
2.服务次数: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
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10388-123号。
4.供应商要求在45日内完成检测和评价报告,以采购人发出编制指令为起始时间
5.报告需符合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规范要求。
六、验收标准
完成检测、出具评价报告。
七、成果资料要求
评价报告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八、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每月的检测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30天内完成支付。
七、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1-81997921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