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Notice发布时间:2024-11-27
杭州市临江能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杭州市临江能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拟在杭州市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10388-123号临江环境能源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联系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10388-123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8458245764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联系电话:18133650462
邮箱:444970010@qq.com
3、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受理中心
单位地址:杭州钱塘新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0571-82987912传真:0571-82987920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市临江能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4、项目投资:13896.88万元;
5、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10388-123号临江环境现有厂区内;
6、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规模:3万吨/年;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飞灰资源综合处理车间一座,包括飞灰收运与储存系统、低温热分解系统、飞灰水洗系统、水处理系统、MVR蒸发结晶系统及其他公用辅助设施。
三、敏感点目标分布
本项目周边无大气、声环境、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边主要为种植区、养殖塘和工业企业。本项目周边敏感点目标分布情况汇总如下表:
表1本项目周边敏感点目标分布情况
保护类别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边界距离m |
|
X |
Y |
|||||||
地表水 |
沿塘河 |
/ |
/ |
水体 |
河流 |
GB3838IV类 |
E |
约260 |
二十二工段河 |
/ |
/ |
水体 |
河流 |
S |
约170 |
||
环境风险 |
迎阳公寓 |
-3700 |
-3250 |
居民 |
约3000人 |
GB3095二类 |
SE |
约4000 |
迎阳幼儿园 |
-3700 |
-3350 |
师生 |
约300人 |
SE |
约4100 |
||
规划商住用地 |
-3750 |
-2700 |
居民 |
/ |
SE |
约4300 |
||
土壤环境 |
农田 |
/ |
/ |
耕地 |
土壤 |
GB15618农用地 |
四周 |
紧邻场界 |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处理产生的浓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临江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放,其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19923-2005)中洗涤用水的水质标准回用。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在落实废水收集和处理的前提下,对周边地表水体无影响。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含尘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后排放;热解废气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后排放;储罐废气、水洗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后排放。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厂界外能维持现有的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声环境质量底线。
(4)固废
企业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并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做好收集、贮存、处置等措施,项目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理与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中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水依托三固一期物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他生产废水经新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厌氧+兼氧+好氧接触+MBR处理后达标通过厂区生活污水排口接入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在落实废水收集和处理的前提下,对周边地表水体无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41)达标排放;热解废气经高温除尘+急冷降温冷凝预处理后,送到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危废焚烧线回转窑头作为配风,后经焚烧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DA036)达标排放;储罐废气、水洗废气经水喷淋+酸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42)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针对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基础,厂房为砖混结构,生产时关闭门窗,经消声、减震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影响较小,可确保厂界达标排放,周边声环境可维持现有声环境质量等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一般固废间、危废间,即产即清。一般固废中收尘灰送入厂区内柔性填埋场填埋,废布袋、危废、生活垃圾产生后依托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全焚烧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环评报告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浙江省产业政策,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征求拟建地周边公众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责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取网上公示和项目周边村庄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杭州市临江能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如需查阅环评报告纸质版,可拨打企业或环评单位电话索取。
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Www8DsdW8VNNVCgeHD_Pw提取码:mlwq。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12日(双休日除外),共11个工作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12日(双休日除外),共11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