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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沼气资源化利用项目重新招标补充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2023-04-17

招标编号:浙房咨2023【D-079-1】
1、问:本次招投标活动为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沼气资源化利用项目重新招标,2023年4月7日我司参加的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沼气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编号:浙房咨2023【D-079】招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是否可将该笔投标保证金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我司不再重复缴纳。
  答:可以,不需要重复缴纳。

2、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4 项目概况中,“报价要求:年度总价不得低于990万元/年,未提纯的沼气销售单价不得低于1元/Nm³”;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基本条款-一、合同价款中,“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元/年,未提纯的沼气销售单价为_______元/Nm³人民币,出售数量暂定为990万Nm³/年(具体以实际为准),结算数量按沼气总管流量计实际计数为准,税金9%,具体根据国家最新的税法调整”。本项目年度总价是否以实际沼气量进行结算,但保证未提纯的沼气销售单价不低于1元/Nm³。
  答:是以实际沼气量进行结算,结算单价即为中标单价,中标单价不低于1元/Nm³。

3、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一、项目简介中,“厂区建设有渗滤液处理站1座,渗滤液处理站厌氧池实际运行过程中,冬季平均日均小时产生量约1000 Nm³/h,日产气量约24,000 Nm³/d;夏季平均日均小时产生量约1500 Nm³/h,日产气量约36,000 Nm³/d,年平均日产气量约为30,000 Nm³/d,沼气目前进炉焚烧或通过火炬焚烧”,以上产气量数值均为平均值,但设备选型过程中,设备处理能力需按沼气最大量进行设计。请招标人提供沼气最大产生量以供投标人设备选型。
  答:经查询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生产数据,沼气峰值2000.02Nm³/h,平均1040.49Nm³/h,投标人自行考虑设备选型。

4、问:请招标人提供近年月均渗滤液处理量及对应沼气产量的统计清单。
  答:以下数据为招标人现场设备显示数据,仅供参考。

月份

沼气量(Nm³)

渗滤液(吨)

2022年4月份

955490.40

34054

2022年5月份

1266481.44

34081

2022年6月份

674215.20

39110.03

2022年7月份

913907.28

33094.6

2022年8月份

1252055.28

35563.37

2022年9月份

1074427.20

31713.77

2022年10月份

591904.08

28025.32

2022年11月份

758383.20

35596.87

2022年12月份

542822.40

31870.96

2023年1月份

630279.60

27606.93

2023年2月份

438093.36

21430.45

2023年3月份

502996.08

31367.49

注意:本补充招标文件(答疑)系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或出入,以本答疑为准。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浙公网安备 33019202000288号